通过循环利用,每天至少减少4000吨用水。
加快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。持续完善自治区本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,争取国家更多转移支付支持,对重点生态功能区、农产品主产区和边境地区提供有效转移支付支持。
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,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,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,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持续筑牢。开展进水浓度偏低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管网排查,加快管网错混接改造、老旧管网更新、破损修复改造、雨污分流改造,有条件的城市管网建设进一步辐射到周边乡镇,基本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全覆盖和生活污水全收集、全处理。加强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,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,基本实现规模化养殖场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。第六节 营造舒适和谐的声环境加快设区市、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,继续推进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。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,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。
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,依法依规管控秸秆禁烧区露天焚烧行为。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:实施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,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、生态系统持续优化、整体功能持续提升。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收费机制,完善并落实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,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、用能的价格机制,严格落实差别电价、惩罚性电价政策。
加快钢铁、建材、化工、有色金属行业绿色改造,推广使用节能低碳新产品新技术,提高工艺技术和能源利用水平。生态环境科技支撑:建设中国东盟环保合作示范平台国际生态环境联合研究院,打造面向东盟的环保科技创新平台。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,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、饲料化、燃料化、基料化和原料化。专栏9 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:完善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,包括完善空气、地表水、海洋、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以及应急监测网络、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。
加大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力度,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、亲自指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,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成为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。
支持生物基产品和可降解塑料等替代产品研发和生产,建设可降解环保餐具基地。加强海洋资源开发污染防控。实施美丽幸福河湖保护与建设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,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.7%,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26微克/立方米,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。
研究吃透用好用足国家政策,以努力补齐生态环保基建短板为重点,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方向,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更多支持。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,归属清晰、权责明确、监管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。第四节 积极控制大气面源污染严格管控扬尘和粉尘污染。对铀矿冶工程周边环境、广西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周边环境、重点监管的核技术利用项目、纳入辐射环境监管的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、电磁环境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性监测。
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可控但风险隐患不容忽视。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过程及相关物料的储运、输送等无组织排放。
加快生态环境监测新技术研发,提升生态安全与环境健康监测能力,开展潜在污染物识别和健康风险研判等研究性监测和专项调查。持续淘汰涉重金属行业企业落后产能。
大力发展清洁能源,深度开发水电,安全稳妥发展先进核电,积极开发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,规模化、集约化发展海上风电,加快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,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源。推动城市裸露地面、粉体物料堆场,以及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、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的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。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促进自然保育、巡护和监测的信息化、智能化。编制实施全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、场所建设规划,合理布局并重点推进含砷废物、电解铝大修渣等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设施建设,补齐能力缺口和设施短板。以结构调整、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,有效削减现有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。激励企业加强绿色科技创新,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。
医疗废物安全处置:柳州、北海、钦州、防城港、来宾等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和扩建。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,加强舆情研判与引导,健全舆情应对机制。
推动广西北部湾典型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,开展涠洲岛珊瑚礁以及北海、防城港等设区市海草床保护和修复,建设海岸防护林,推进互花米草防治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,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绿色专营机构,推动发行绿色企业债券、绿色公司债券及绿色中期票据等。
建立生态环境、自然资源、水利、林业、海洋等相关部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,协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执法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20.15万吨/日,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%以上,建制镇均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城镇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。
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,科学划定河湖禁捕、限捕区域,重点水域逐步实行禁渔期制度。完善自治区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网络,新增辐射环境自动站监测项目和站点,开展水体放射性在线监测研究。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,建设智慧工地。固体废物(危险废物)利用处置存在结构失衡和处置种类较少问题。
加快推进企业及工业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修订及备案。广西北部湾沿海区域建立北钦防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、环境应急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协同机制,打造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和广西北部湾森林城市群。
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改善,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,消除劣Ⅴ类水体,海洋生态环境保持稳定,生态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,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。开展有色金属、石化、冶金、建材等产业生态化改造,加快推进制糖、机械、有色金属、冶金、建材、造纸与木材加工、茧丝绸等产业向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转型升级,开展电力、钢铁、建材等行业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。
继续推进光盘行动,制止餐饮浪费。深入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,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工作制度化、常态化、规范化,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,在中国(广西)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深入落实环评审批权限下放改革举措。
加强设区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,加强市县环境执法队伍装备配置。实施管控断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,强化水质监测和预测预警,完善水环境质量管理信息平台,推进水环境精细化管理。加强海岛生态建设和修复,加大对红树林、珊瑚礁、海草床等滨海湿地保护力度,探索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设新模式。积极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,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、森林城市、森林乡村等生态文明示范创建,系统打造富有壮乡特色的生态城市和美丽乡村。
第一节 实施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。发挥绿色科技创新体系作用。
加强自治区本级和设区市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。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,以安全利用为主。
加强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。探索开展钢铁冶炼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试点,鼓励石化、化工、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。